工业控制计算机\工控电脑主机检验要求

2020-12-09 11:58:43 admin 137

工业控制计算机\工控机检验要求

4 要求

4.1工控电脑主机设计要求

4.1.1 工控电脑主机硬件设计要求设计产品时,应进行可靠性、可维护性、软件兼容性、安全性和电磁兼容性设计。

4.1.2 软件设计要求配置的软件应与硬件系统的硬件资源相适应。

4.1.3 结构设计要求

4.1.3.1 结构设计应遵循标准化、系列化的要求。

4.1.3.2 产品应具有良好的接地系统,逻辑地和保护地必须与交流地分开。

4.1.3.3 产品表面说明功能的文字、符号、标志应清晰、端正、牢固。

4.1.3.4 包装、缓冲材料应优先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

4.1.4 文档要求应随产品提供能指导用正确安装、使用及维护的文档。

4.2 工业控制计算机主要技术性能

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应包括的主要技术性能,其中的系统功能和技术指标来源于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

4.2.1 工业控制计算机硬件系统配置CPU品牌、型号和规格系统核心逻辑芯片型号,I/O控制芯片型号系统存储器类型、型号和大小规格显示控制芯片型号和规格存储设备类型和规格输入输出设备类型和规格系统扩展特性网络设备型号和规格。

4.2.2 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兼容的操作系统,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兼容的主要操作系统。

4.2.3 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随机软件,随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配置的软件的名称、版本、使用说明手册等。

4.3 外观和结构

4.3.1产品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伤、裂缝、变形和污染等缺陷。表面涂镀层应均匀,不应起泡、龟裂、脱落和磨损。产品各外表面,同一颜色目视应无明显色差,且颜色均匀。金属零部件不应有锈蚀及其他机械损伤。产品各零部件装配应准确、到位。

4.3.2产品的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各部件的固定应无明显变形。安装可抽换部件的接插件应能可靠连接。键盘、开关按钮和其他控制部件的控制应灵活可靠,布局应方便使用。 

4.3.3产品表面明显之处需贴有公司的标志及产品型号。获得认证的产品应贴有认证标志。

4.4 安全

4.4.1 接触电流产品接触电流的允许值不得超过3.0 mA。

4.4.2 抗电强度产品的相线和交流地线与机壳之间应承受有效值为1500V的交流电压,历时1min而无闪烁或击穿现象。

4.4.3 接地连续性产品的接地电阻不超过0.1Ω。

4.4.4 电源输入口附近的明显部位应标明输入电压、频率及电流容量。

4.4.5 用于国内销售的工业控制计算机电源插头线应符合GB1002和GB2099的规定,插头,连结器和绝缘线必须有CCC的安全认证。 

4.5 电源适应能力

4.5.1 产品在198V~242V、49Hz~51Hz的条件下运行系统诊断程序工作应正常。

4.5.2 对于直流供电部位应能在直流电压标称值变化±3%的条件下运行系统诊断程序,工作应正常。

4.6 噪声

产品工作时,产品的噪声不得高于55dB,加装两个风扇以上的产品,其噪要求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

4.7电磁兼容性 

工控电脑主机产品的电源端子干扰电压的极限值和辐射干扰场强的极限值,应符合GB9254中A级ITE要求,产品的谐波电流的限值,应符合GB17625.1中A类设备的限值要求。

4.8 工控电脑主机环境条件

4.8.1气候环境适应性